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明确经师任职条件

2017年05月23日 13: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西宁5月23日电 (记者 罗云鹏)记者23日从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获悉,通过明确经师任职条件,将为经师业绩成果的评价和相关待遇兑现提供制度依据。

  青海省藏语佛学院是由十世班禅大师倡议,于1986年9月在佛教圣地塔尔寺创办,2014年由国家投资1.16亿元人民币新建青海省藏语佛学院,结束了一直以来租赁塔尔寺办公用房开展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历史。

  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常务副院长才项太介绍,根据《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经师评聘办法(暂行)》,经师评聘必须取得中国国内佛教院校授予的佛学学衔或考取传统的佛学学位、或具有同等佛学造诣,均应具备承担与职称相应的考试、考核、教学研究、编写教材等工作的能力。

  “明确提出经师职称评审和聘任分开,佛学院经师实行聘任制,做到一般从评定获得职称任职资格的经师中选定适合人员聘任佛学院经师。”才项太说,“特级经师实行聘请制,短期教学可采取滚动聘请制,聘任期间按相应经师职称享受工资待遇。”

  根据《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经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暂行)》中,对评审特级经师(教授)、一级经师(副教授)、二级经师(讲师)、三级经师(助教)四个等级经师职称任职资格条件要求,除综合素质外,主要从基本条件、学历、任职年限、考核、继续教育、工作业绩六个方面为不同的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分别设定了不同的条件。

  此外,《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经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暂行)》还特别从收徒开讲、辅导学衔学员、受聘寺院经师、担任“法台”、培养活佛、参编教材或论著、论文发表、承担教学任务、佛协任职服务等方面量化了具体指标。

  预计到2019年,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在校学员规模将达到400人以上。(完)

【编辑:刘湃】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