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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近2年查处涉农职务犯罪2468人 挽回损失2.4亿

2017年05月24日 10:16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 

  广东五华县棉洋镇双璜村村支部书记宋某强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其他村干部骗取“两不具备”(不具备生产条件、生活条件)扶贫专项资金32万元并私分。

  广州从化市良口镇良平村委会干部邓某初、梁某明、刘某、何某伟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共同采取虚构合同、虚开发票等手段,非法套取某国有企业出资并通过政府部门拨付给良平村的40万元扶贫补助资金。

  这些只是近年来高发的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缩影。当然他们最终都未能逃过检察办案人员的“火眼金睛”和法律的严厉惩治。据统计,截至2017年4月,广东全省检察机关近两年来集中开展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874件2468人,挽回经济损失2.4亿多元;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8人,坚决斩断伸向涉农扶贫资金的黑手。

  据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粤贵介绍,在发案层级上,犯罪主要集中在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两委”较多,共立查685人,其中村支书和村主任410人,且窝串案特征明显,内外勾结、合伙作案现象突出。同时,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往往数额不大,手段单一,但由于涉农资金的特殊性,对其管理和使用的部门、人员比较多,具有较强隐蔽性。

  为此,广东省检察院加强与纪委、公安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同时联合广东省扶贫办在清远首创试点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该市261名相对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和6名基层检察室负责人作为廉政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各级各单位安排部署扶贫开发廉政、反腐倡廉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提供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等。在广东省检察院的示范带动下,各地检察机关分别以走访、联席会、座谈会等形式主动与涉农部门联系,并就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办案方面争取支持,以“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法深查窝案串案。

  “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资金下拨部门单位多,资金链长,相关制度又不完善。”李粤贵表示,“治标更要治本。我们在高压严打的同时,还要坚持惩防并举,结合办案,深入查找风险漏洞,采取预防调查、检察建议、专项报告等手段,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

  据介绍,梅州市检察机关在查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系列案后,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查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中央专项补贴渎职犯罪系列案件的情况报告》,要求市财政、审计、发改、农业、畜牧等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完善管理制度。

  江门市检察机关针对农村资金监管、农村土地管理等领域进行调查,形成《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警惕林业系统的小官大贪》等5篇调查报告,向相关部门发出有针对性的预警提醒。

  两年多来,广东各地检察机关分别就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农村“三资”管理、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村官”职务犯罪、林业系统管理等多个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项目,共开展预防调查217次、案例剖析192个,形成专项报告57份,发出检察建议392份。(贺林平)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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