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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墓碑“发财” 殡仪馆女会计被判刑三年

2017年06月06日 15:03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前不久,由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侦办并提起公诉的牟平区殡仪馆财务部门原负责人李某一案判决,法院认定,李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采取虚开票据等手段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长安公墓是牟平区殡仪馆的下属单位,牟平区殡仪馆采购的墓碑主要为长安公墓使用,采购墓碑的账目由牟平区殡仪馆统一管理,采购墓碑的费用也由牟平区殡仪馆统一结算。

  河北曲阳人辛某,这几年常常在河北曲阳、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两地来回奔波,是牟平殡仪馆的常客。原来,辛某经营着一家墓碑厂,因为厂子生产的墓碑质量、价格都不错,就成了牟平殡仪馆的墓碑供货商之一,辛某也常奔波两地核对账目收取货款。

  办案人员透露,辛某与牟平殡仪馆的关系可谓非常密切,他的生意几乎不用他操心,利润还很高。比如,他报的蛟龙墓的基本价格为几千元,牟平殡仪馆不仅不会压价,还会照单全收。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殡仪馆将他的价格拉高了,不挤占他的利益,而是在另外拉高的空间内寻求了利益。基本价格全部归辛某,虚增部分归殡仪馆所有,这样一来,两家都利润颇丰。

  李某是殡仪馆财务部门负责人,单位对外支付经费都由她说了算,辛某把她看得很重。李某平时生活有些大手大脚,喜欢高档的化妆品和名牌服装,还喜欢外出旅游,时间长了手头有些拮据。靠山吃山,她对外财动了心思。很快,李某和辛某达成协议,李某全力支持辛某,但虚增价格的钱全部交由李某处理。

  2009年下半年,辛某的岳父到殡仪馆办事的时候,李某和他商量好,走他的账,也就是让他开票据,把虚增部分的钱给套出来,然后两人平分。几年后,殡仪馆先后从辛某处虚增钱款几十万,这部分钱通过私下协商,全部流入李某的腰包。

  烟台市牟平区检察机关发现蛛丝马迹后,很快将殡葬领域纳入侦查视野,迅速查办了这起殡仪系统的贪腐案件。据牟平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短短几年的时间里,李某通过虚增价格的方式疯狂做假账,从中贪污受贿。而贪污的公款给李某带来的不仅是短暂的奢侈生活,随之而来的更是痛苦的悔恨。

  2016年3月,李某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逮捕,9月被牟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常洪波 徐洪坤 李俊东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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