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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湖南已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695人

2017年06月07日 08:4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邹太平)6月1日,经湖南省委批准,该省纪委对原纪检监察四室主任曹明强(副厅长级)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组织审查,这是该省纪委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的一个镜头。

  党的十八大以来,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防止“灯下黑”。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695人,目前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8人,向全社会释放了正人先正己、律己贵在严的强烈信号。

  “不准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或者涉案款物,不准越权干预有关单位执纪执法,不准利用工作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5月12日,该省纪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规定。“十不准”列举了问题线索处置、审查材料和涉案款物处理、社会交往等负面清单,提出了具体处理措施。

  “以案例划红线,用纪律明规则,将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管理贯穿始终,坚决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纯洁和肌体健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要求,全省每一名纪检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十不准”,对照“十不准”,经常检查、反省自己的行为。

  湘潭市雨湖区纪委把“十不准”作为监督执纪不可逾越的红线,修订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关日常工作规范等制度。今年以来,该区共组织审查纪检监察干部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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