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酒后洗浴猝死 洗浴中心被判赔6万余元

2017年07月04日 09:49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王天淇 通讯员 王玮玮)刘某酒后到洗浴中心洗浴,后突发“急性心肌梗死”猝死,家属将洗浴中心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近日判决洗浴中心赔偿刘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

  去年10月15日中午,刘某参加完亲友聚会后,进入了宋某经营的洗浴中心。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洗浴中心的服务员发现刘某已经死亡。据公安机关调查,事发时,洗浴中心男宾休息室和洗澡间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刘某倒地时没有人发现。此外,该洗浴中心在事发时尚未取得营业执照。刘某的亲属将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洗浴中心承担40%的责任,赔偿24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酒后进入洗浴中心洗浴,其自身在主观上存在过错,且其自身体质因素是导致其猝死发生的主要原因,故对其自身的损害应承担主要责任。宋某作为洗浴中心的管理人,未能有效劝阻酒后的刘某进入洗浴中心,对于酒后顾客,未能采取与其酒后情形相当的查看和安全保障措施,应当对刘某的死亡结果承担适当次要责任,故判决宋某赔偿刘某家属6万余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宋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结果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于晓】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