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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五环路内拟禁放烟花爆竹

2017年09月22日 01:5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本市五环路内拟禁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昨天听取和审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提出将五环路以内区域由“限制燃放区域”调整为“禁止燃放区域”,并要求区政府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五环路以外地区的特定区域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区域。

  1993年10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2005年9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对原有的禁放政策作了调整,同时,废止了《禁放规定》。

  北京市法制办主任李富莹介绍,近年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一是烟花爆竹燃放加剧了空气污染,据测算,扣除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影响,北京全年PM2.5平均浓度可能下降0.4——0.7微克/立方米,二是燃放烟花爆竹易引发火情、伤情,2005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全市因燃放烟花引发的火警两千余起,伤亡数十人,直接财产损失1.5亿元,三是社会舆论呼吁调整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政策的呼声日益强烈。因此,有必要通过修改《规定》,调整禁放范围、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和改善首都环境质量。

  此次修订围绕扩大禁放区域这一重点问题,进行了调整:将五环路以内区域由“限制燃放区域”调整为“禁止燃放区域”,并要求区政府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五环路以外地区的特定区域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维林说,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五环路以内国家机关、文保单位众多,居住区、建筑区、车辆密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最为突出,实行五环路内区域禁放有助于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刘维林介绍,关于五环路外的燃放规定,目前立法本意应是除去规定禁放和限放区域外,其他没有划定的区域应为全年各个时间段均可燃放。但《草案》目前的文字表述容易引起歧义,建议增加一句,明确“五环路以外,除禁止和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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