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画眉鸟被迫充当“小白鼠” 幸得森警及时解救

2017年10月26日 19: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画眉鸟被迫充当“小白鼠”幸得森警及时解救
    王某驾驶的面包车上,装有9只画眉鸟及鸟笼。 钟欣 摄

  中新网昆明10月26日电 (赵曦)记者26日从云南省文山市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日查处一起非法携带野生动物案。查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野生画眉鸟9只(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或者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10月22日,文山市公安局平坝派出所民警在平坝街上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运输野生动物的面包车,民警将该车辆进行扣押,并移交森林公安局老君山派出所处置。经老君山派出所民警现场清点,该车载有鸟笼9个,疑似野生画眉鸟9只,鸟食4箱,民警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图为王某指认其非法携带的画眉鸟。 钟欣 摄
图为王某指认其非法携带的画眉鸟。 钟欣 摄

  经审讯,当事人王某是云南省宣威人,因喜爱鸟,在文山从事鸟饲料生意。今年以来在未办理野生动物驯养证的情况下,以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的价格,在文山七花广场、双桥花园等地购买了9只疑似野生画眉鸟。这几只鸟除了王某自己玩赏外,主要用于充当“小白鼠”,在街上为顾客表演试吃自己售卖的鸟食。被查当天,王某就是刚从马关县八寨街上卖鸟食回来。

  根据《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条的规定,王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携带野生动物,民警依法对王某携带的9只画眉鸟给予没收,查获的画眉鸟在调查取证结束后已放归大自然。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完)

【编辑:孙静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