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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练猥亵女童 技术干警现学恢复被删隐私照片

2017年11月20日 09:58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不复原照片,嫌疑人随时可能翻供

  卢志坚 唐慧玲

  今年9月26日,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收到了一封感谢信。打开后,一张色彩绚丽的绘画作品夹在了信里,绘画出自涵涵之手。

  涵涵是该院办理的一起猥亵儿童案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李某是一家培训机构教练。案件在当地受到家长广泛关注。

  事情还要从今年1月的一天说起。涵涵像往常一样参加培训机构的培训,中途被李某带到储藏室。“涵涵,有蚂蚁爬进裤子,老师帮你捉。”在李某的诱骗下,年纪还小的涵涵乖乖脱下裤子……

  李某,24岁,一直单身,渴望异性,于是萌发了罪恶的念头。当天,李某趁着课间休息,看到坐在一旁的涵涵,正和小伙伴们有说有笑。红红的小脸洋溢着灿烂的笑容。罪恶的念头一起,李某挥手把涵涵叫过来带进了储藏室。在哄骗涵涵脱下裤子后,李某对她进行了猥亵,用手机拍下隐私照,并叮嘱涵涵回家后不要告诉爸爸妈妈“蚂蚁”的事。

  隐约感觉“老师很奇怪”的涵涵最终鼓足勇气把事情告诉了妈妈。接到报案后,警方当场将李某抓获,在储藏室提取了相关证据,也带涵涵去医院检查了身体。在审讯时李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3月29日,案件进入公诉环节。承办检察官在仔细阅卷后发现,该案除了李某的口供外,竟然没有一份有效物证。手机里的猥亵照片已经被李某删除,DNA检测结果也不能证明李某对涵涵进行过猥亵,涵涵的身体报告显示处女膜完好。一旦李某翻供,只有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口供,定罪将很困难。

  此外,对照李某在公安机关的三次笔录,承办检察官更加无法淡定。李某在三次笔录中,对猥亵涵涵和拍照的顺序供述不一。“较真起来,这个细节足以作为翻供切入点。”承办检察官很担忧。

  证据太薄弱,原本以为事实清楚的案件其实漏洞很多。于是,检察官决定重新梳理案件,找到有力证据。根据李某交代当时拍过涵涵隐私照片,删除的照片能否恢复成为了本案关键。

  一开始技术干警用常规办法提取了李某手机中的照片,在数据浏览中没有发现涵涵的隐私照,却有几张显示拍摄地储藏室的照片,但这只能证明李某当时去过储藏室。随后技术干警又根据储藏室照片文件名的序列号推测,与之连贯的几个受损文件极有可能就是涵涵的隐私照。

  锁定重点目标后,技术干警尝试了很多种方法均宣告失败。正当一筹莫展时,他们想到了法证软件X-ways的一个浏览编辑功能或许可以修复照片,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没人用过。“怎么办?”“学!”这是技术科科长范文存下达的死命令,“学会了也未必能保证照片修复成功,但不试试等同放弃。”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技术干警查阅了大量学习资料,现学现用,通过分析图片数据结构对三个受损文件的代码进行逐个字节地手动修复,既保留了图片没有被损坏的主要数据,又重新设定了符合新构造图片的像素密码、图像色系、图像长宽等要素相应值,确保了取证的规范合法。当第一张耗时多天修复出来的猥亵照片完整呈现时,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也终于对上了铁一般的物证。随后,另外两张损坏照片也被顺利修复。

  7月18日,经昆山市检察院起诉,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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