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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点建设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

2017年12月12日 17: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北京试点建设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
    养老设施样板间。 杜燕 摄

  中新网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 杜燕)业主中至少有一位是60岁以上老人、小区40%的面积按养老建筑规范建设、购房者享有95%的房屋产权……北京在内地率先试点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吸引社会优质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满足民众多元化、多样性养老服务需求。

  2016年2月,北京支持乐成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利用北京市朝阳区双桥地区的恭和家园养老设施建设用地,探索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模式。

养老设施样板间。 杜燕 摄
养老设施样板间。 杜燕 摄

  12日,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在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发布会上介绍,这是内地首家“老年社区”,由“养老居室”“公共空间”和“长期照料(医护)床位”三大主体部分构成。

  据介绍,项目以“居室分割定向出售、公共服务空间持有经营、限龄人群居住”为主要内容,完全按照养老建筑规范建造,用于养老照料、医疗康复、膳食管理的公共空间占项目总面积40%。与此同时,限定购买人和居住人资格,其中要确保居住者中至少有一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养老居室由养老服务企业与符合条件的购买者分别按5%、95%的份额共同持有,入住后老人将缴纳约3000元的服务费,用于享受娱乐、医疗、生活管家等各项养老服务。养老居室可租、可售,但租房、住房人中也必须有60周岁以上老人。

  李红兵表示,通过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试点,一方面缓解了投资方重资产投入的压力,释放了社会资本的流动性,使投资方快速收回重资产投入,“轻装”把精力倾注到提供优质养老服务上;另一方面,通过房产转移,实现养老服务升级。老人通过出售原住房,在共有产权养老设施购置养老居室房产,既解除了老年人为子女留下不动产遗产的后顾之忧,又通过房屋销售差价换取了优质养老服务,实现“产权+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较为充足的养老服务保障。

  年轻人可以购买吗?李红兵表示,由于公共活动空间占比较高,相对于普通住宅养老用房得房率偏低(65%左右),无专业服务需求的非养老人群购买经济性很差。此外,购买、居住都需要有资格,其中购买人需是北京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或在北京连续缴纳5年社保人员;而居住人需是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通过养老机构对其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居家环境、精神卫生以及社会关系等评估,并交民政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居住。

  据悉,恭和家园社区今年10月份竣工并投入运营,截至目前已认购签约养老居室143套,入住8户12位老人,签约老人中三成来自北京市核心区。(完)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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