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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举报传销最高奖励可达30万元

2018年01月04日 15: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1月4日电 (记者 许青青)广东再次重拳整治传销。记者4日从广东省工商局了解到,该局与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广东省打击传销举报奖励的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举报传销违法犯罪案件的奖励金额与罚没额、涉案金额挂钩,最高奖励金额为30万元。

  据介绍,打击传销举报奖励管理办法将举报奖励细化为举报传销窝点和举报传销案件两种。对于举报传销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金额为500-1000元。对于举报传销违法犯罪案件的奖励,充分吸取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成熟的举报奖励机制经验,将奖励金额与罚没额、涉案金额挂钩,最高奖励金额为30万元。

  同时,该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奖金发放的激励机制;将平安志愿者、治安联防员、镇街协管员、信息员、网络员、巡防员等相关协管人员纳入发放奖励范围。充分发挥街区、社区群众对本区域传销情况举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激活人民群众举报传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政府、社会、群众等多方资源的多元共治、共管。

  该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完)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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