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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演唱会少唱13首歌 主办单位被罚5万元

2018年01月11日 11:1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全国首起演唱会“缺斤短两”案有果

  北京一演唱会少唱13首歌主办单位被罚5万元

  本报讯 记者王斌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近日通报称,北京某文化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在北京工人体育馆举办“浮游赵雷2017北京演唱会”营业性演出活动,该单位申报演员演唱曲目为40首,现场演出中主要演员只演唱了申报的27首曲目,未能完成报批内容中的节目内容,且在演出前售票宣传信息中未告知消费者该场演出最低时长、最低演唱曲目信息,该演出举办单位在演出经营活动中未及时告知观众并说明理由。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市文化执法总队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报称,此案是全国第一起演出主办单位未向社会公示演出最低曲目而被处罚的案件。

  据市文化执法总队介绍,2017年7月6日,文化部颁布了《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其中规定了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在销售演出门票时,应当明示演出最低时长、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主要演员信息,涉及举办演唱会的,还应当明示主要演员或团体及相应最低曲目数量,其目的在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案是全国第一起就最低演出曲目未进行公示、未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案件,在演出行业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长期以来,一些演出主办单位打着大牌明星参演的宣传,对明星在整场演出活动中表演的内容和时长只字不提,标高票价吸引消费者购买。在演出过程中,明星艺人只进行少数曲目的表演,与消费者期望有很大差距,产生了纠纷,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此案的办理,是落实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的要求,对演出主办单位在演出活动中所承担的义务进行更明确的规定,为规范首都演出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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