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检方批捕“11·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3名嫌犯

2018年02月08日 15:59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 

  广东检察机关批捕“11·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3名嫌犯

  法制网北京2月8日讯 记者刘子阳 见习记者董凡超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致三人死亡、多人受伤的广东省河源市“11·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有了最新进展:河源市源城区检察院日前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李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7年8月中旬,犯罪嫌疑人李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设立制作假酒工厂,向犯罪嫌疑人孟某采购没有任何检验报告的酒精,聘用其他犯罪嫌疑人大肆在制假窝点生产假酒。2017年9月至11月,共制造假酒五批次940箱左右。深圳某酒业公司股东肖某等人,在明知生产假酒的情况下,向李某“投资”,并共同销售获取利润分成。

  2017年11月18日至23日,在犯罪嫌疑人杨某的酒吧内,多名顾客饮用了其采购的“菲朗氏调配威士忌”“法利雅调配威士忌”假酒后,出现甲醛中毒症状,造成3人甲醇中毒死亡。案发后,河源市公安机关陆续将李某等26名涉案人员抓获归案。12月25日,源城区公安分局以李某等13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请批准逮捕,源城区检察院于12月29日对该1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其余涉案人员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刘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