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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30万元背上45万高利贷 67人因借贷受骗4000余万

2018年04月12日 21: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4月12日电 (记者 申冉 通讯员 杨维斌 陈倩)12日,记者从南京警方获悉,警方近日捣毁了一起诈骗团伙案件,通过谎称帮助贷款实际是让受害人通过小贷公司借高利贷,骗取保证金。截至目前,南京玄武警方查实的被骗金额超过4300万元,受骗人达67人。有受骗者因此不得不倾家荡产来偿还高额利息。

  2017年年初,南京市民林先生急需50万元周转资金,去银行贷款被告知不符合条件,经人介绍,找到一家中介郭姓男子帮忙。

  郭某表示,其公司有渠道可以帮林先生申请一款银行的理财产品。但这款理财产品需要三个月才能办下来。可是,林先生等不了3个月。

  于是,郭某表示,可以找小贷公司临时借款,但要收取与借款金额相当的“保证金”,等申请银行贷款下来后将钱还给小贷公司,中介公司也会将“保证金”还给小贷公司,拆借资金利息由中介公司承担。

  林先生立刻与中介公司及贷款公司签署借款合同,以房产作为抵押。由于林先生的妻子不同意房产抵押贷款的方式,郭某还根据林先生提供的照片找了一名与林先生妻子长相相似的女子,冒充其妻子陪同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手续办完的当天,林先生就收到了小贷公司发来的90万元贷款。但根据事先约定,其中45万作为“保证金”扣除,去掉其他手续费等,最终,林先生到手339100元。

  然而,郭某承诺的银行贷款并没有下款。8个月后,郭某称林先生需要支付45万元贷款半年的利息,同时拿出了当时做房产抵押手续的复印件。林先生直到这时才看清,这是一份高息贷款合同,月利息3.8%。林先生需要支付八个月共136800元的利息。

  这时,林先生意识到被骗,但为了拿回“保证金”向贷款公司还钱,他只得支付了这13万余元的利息。而此后,郭某所在的中介公司不再承担那45万元“保证金”的利息,林先生每个月要支付34200元的利息给小贷公司。林先生不得不变卖了房产,并报警求助。

  林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就在警方展开调查时,警方又陆续收到其他受害人报警,总计12名。他们的被骗经历和林先生相似,“经调查后发现,所有诈骗中介的实际控制人都是同一人,今年33岁的邳州人戴某。”办案民警张卜方告诉记者。

  综合多个受害人反映的情况,警方梳理出这个诈骗集团的目的就是骗取受害人的保证金。

  而当小贷公司借款合同到期时,受害人没有拿到银行贷款,又需要还小贷公司的债务,就会迫于压力被嫌疑人诱导“转贷”,即进行第二次、第三次贷款。贷款金额一次比一次高,债务的“雪球”越滚越大。

  “我们目前了解到,其中一名受害人因层层转贷‘平账’,100万元的贷款最后变成了240万元。”玄武公安分局预审大队办案民警刘赟介绍,随着调查范围的扩大,警方已经找到了67位受害人。他们被侵吞的保证金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总计已超过4300万元。

  2018年3月2日,专案组分头将诈骗嫌疑人戴某及其公司的5名业务员一举抓获。4月8日,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骗取金融票证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犯罪嫌疑人戴某依法批准逮捕;4月9日,戴某诈骗团伙成员被批准逮捕;此外,宗某也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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