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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两年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221件 判处2551人

2018年06月05日 19: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湖南法院两年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221件判处2551人
    新闻发布会现场。 向一鹏 摄

  中新网长沙6月5日电(向一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2016年以来,该省法院以空前力度加大惩治环境污染、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截至去年底,该省两年共审结各类一、二审环境资源案件7221件,其中刑事案件1610件,判处2551人。

  2016年1月,湖南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立足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推进集中管辖的专门化审判格局。目前,长沙、岳阳、郴州和永州等四市中级人民法院均已成立环境资源庭,湘江、洞庭湖、东江湖三个环境资源专门法庭也已建成,重点管辖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

  除了对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依法审理以外,该省法院还突出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维护环境公共利益。2018年5月,郴州中院开庭审理了检察机关提起的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武汉某环保公司和曹某等5人因违法处置危险有毒废物377吨,被判处在限定期限内共同处置非法填埋在宜章县境内的危险废物、消除危险并修复被损害生态环境民事责任,并连带支付危险废物处置费、环境修复费等共计265万余元人民币。

  据湖南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曾得志介绍,目前该院正在对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的司法确认、以流域或生态功能区划分管辖区域、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等做积极探索,破解机制建设难题。如益阳市安化县对涉林刑事犯罪案件适用“禁伐令”“补植令”,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实现惩处犯罪和环境修复并重。(完)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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