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庆通报3起市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8年06月08日 14:4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参与互动 

  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市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原武隆县委常委、副县长陈平违规赠送礼金问题。2013年5月至2016年春节前,陈平以庆贺生日、丧事吊唁及拜年名义先后5次违规向原武隆县委副书记、县长贾建国(另案处理)赠送礼金共计2.3万元。同时,陈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7月,陈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2.重庆航运交易所党组成员、总裁党志胜公款出国旅游问题。2016年9月至10月,党志胜带队一行6人前往意大利、德国参加会议和洽谈业务。期间,党志胜擅自变更出访路线,仅进行短暂公务,其余时间均参观相关景点。返回后,党志胜等人将应由个人承担的参观旅游费用39420元公款报销,并向上级虚假报告出访情况。2017年9月,党志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处理。

  3.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方佳军违规接受下级安排的公款支付的健身活动问题。2016年7月,方佳军率队赴南川区调研,接受南川区煤管局安排,公款购买服装等花费4862元,在该区某网球俱乐部打网球。2018年4月,方佳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重庆市纪委监委)

【编辑:高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