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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众筹丧葬费是伪公益

2018年07月18日 04:2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肇事者众筹丧葬费是伪公益

  如果众筹善款可以降低违法成本,那将是对慈善事业的讽刺,是对爱心人士的亵渎,是对公益慈善资源的滥用

  □ 戴先任

  7月8日上午10点40分许,四川省道106线中江继光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私家车与一辆机动三轮车迎面碰撞,造成三轮车上3男1女共4人当场身亡,私家车上一男一女受轻伤。10日,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当事车主在网络上众筹丧葬费。24岁的车主杨龙称“赔不起,不想进去坐牢,请大家帮我”。当天晚些时候,其已经筹集到23900多元。随后,轻松筹平台关闭了筹款链接(7月17日《成都商报》)。

  从视频来看,机动三轮车逆向行驶,三轮车驾驶员在这起事件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不会小,但驾驶员已经在事故中死亡,不会追究其责任,而私家车司机车速也比较快,事发时正在下大雨,私家车司机自己都称当时车速在六七十码,而事发时正处于弯道,弯道一端有明显的限速60码和连续转弯的警示标志,另一端的下坡路段也装有强制减速带。私家车司机在这起事件中,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况且三轮车中的4人都在事故中死亡,私家车司机毫无疑问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只有等待警方的认定结果才能下定论。

  此起事故造成三轮车上的4人全部死亡,这是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肇事者杨龙通过在“轻松筹”上发起众筹,希望大家为自己筹款,解决死者的丧葬费,这样的筹款并不多见。

  筹措善款,主要用于扶贫济困等爱心目的,而杨龙作为这起惨烈车祸的肇事者,却在众筹平台发起筹款,这种行为很不当,他并不属于需要救助的对象,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埋单。杨龙筹措善款,虽称是为遇难的人众筹丧葬费,但这部分丧葬费本就应该归其所出,也就是说,这本来是需要他承担的责任。如此筹款就有骗取同情,让爱心人士为其违法行为埋单的嫌疑。事实是,肇事者杨龙的这一筹款发出当天就筹到了23900多元,可能也存在一些爱心人士非理性捐助、盲目捐助的情况。

  对众筹丧葬费,不能乱开这样的恶例,如果撞人后可以众筹丧葬费,那杀人后是否也可以众筹赔偿费?这等于是通过众筹善款来降低违法成本。如果众筹善款可以降低违法成本,那将是对慈善事业的讽刺,是对爱心人士的亵渎,是对公益慈善资源的滥用,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踏。

  “轻松筹”平台最终关闭了这一求助,值得肯定,但这一荒唐的众筹行为,本就不应出现在众筹平台上,“众筹丧葬费”暴露了众筹平台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众筹丧葬费或是一个极端例子,但一些人利用众筹平台诈捐、骗捐等事件频频发生,如开奔驰、戴钻戒求捐款、筹措的善款不公开使用等等。

  轻松筹等众筹平台属于民间自发组织,这类民间自发组织近年来兴起于网络,成为民间爱心行动发起的一个重要渠道,但这些众筹平台却普遍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对此,需要平台加强建设与管理,也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要把民间慈善活动导入正轨;而爱心人士不是“撒币”就行,而是需要明辨是非,理性捐款,这样才能避免“众筹丧葬费”这样的慈善闹剧出现。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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