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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底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2018年07月19日 21: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7月19日电 (蔡敏婕)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9日对《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进行解读,其中,今年底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该方案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财政投入、医疗保障、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等机制方面确定32项改革任务。

  从去年7月起,随着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开展价格调整、医保报销等综合改革,但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尚需巩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有待深化。

  该方案称,将在广东新设的公立医院逐步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核心是搞活用人制度,人员流动不受编制性质限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员流动机制。

  广东要求2018年底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

  其中,对于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核补;对于政府指令性任务、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训、科研项目,以及政策性减收和增支,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核补。

  该方案鼓励公立医院以“托管”等形式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允许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合作办医提供高端医疗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国际医疗健康中心,鼓励重点建设医院率先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医项目。

  为建立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的公立医院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厘清政府管理职责,该方案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目标年薪制。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根据主管部门对其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要与本院职工人均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严禁与所在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实行年薪制的主要负责人不再从医院领取年薪以外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性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广东要求各地在2018年至2019年,每年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并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

【编辑:曹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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