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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融控股公司原董事长钱巨炎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8年08月14日 16:2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参与互动 

  浙江省金融控股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钱巨炎受贿案一审开庭审理

  2018年8月14日上午,浙江省金融控股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钱巨炎受贿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被告人钱巨炎涉嫌受贿罪案,经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于2018年5月23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于7 月 16 日对该案提起公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7 月 18日作出指定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决定,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于7 月19 日立案,同日依法向被告人钱巨炎送达了起诉书副本。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钱巨炎利用担任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财政性资金存放、项目受让、房产登记、经费拨付、就业安排等事项提供帮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95.7836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钱巨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钱巨炎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反省,表示认罪、悔罪。

  当天,温州市纪委、市监委组织温州市财政局、税务局、金融办和市属国有集团县处级干部约60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浙江省纪委监委)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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