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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移交红珊瑚等一批濒危动物制品

2018年08月14日 21: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拱北海关移交红珊瑚等一批濒危动物制品
    14日,拱北海关向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移交了一批罚没濒危动物制品。 俞波 摄

  中新网珠海8月14日电 (邓媛雯 徐姝婷)14日,经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批准,拱北海关向其下属单位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移交了一批罚没濒危动物制品,包括6只玳瑁、1件红珊瑚、1鳄鱼皮、5件砗磲外壳,它们将用于科普、宣传、教育,为青少年科普教育提供标本教材。

  据介绍,该批濒危动物制品均为拱北海关近年来在旅检、快件渠道查获,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当属红珊瑚,它重达7.04千克,颜色明亮鲜活,观赏价值很高;此外,本次移交的鳄鱼皮质地结实,皮质柔韧有光泽,为国家二类濒危保护动物制品,十分稀有。上述物品均因其实际物品与寄件人向海关申报的品名不符,以企图逃避海关监管的方式邮寄濒危动物制品进境,被海关依法扣留。

这批罚没濒危动物制品最为引人注目的是重达7.04千克红珊瑚。 俞波 摄
这批罚没濒危动物制品最为引人注目的是重达7.04千克红珊瑚。 俞波 摄

  拱北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移交工作是该关根据《海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对无法取得合法进出口手续的海关罚没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按国家林业、农业(渔业)主管部门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相关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在没有国家濒管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情况下,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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