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商场“抢孩子”被轻罚?警方对案件开展复核

2018年10月06日 03: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商场“抢孩子”被轻罚?警方对案件开展复核

  本报讯(记者 张香梅 匡小颖)10月4日,一名家长发微博称,在丰台大红门某商城,自己11个月大的幼儿被抢未遂,涉事的三人只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此事在网络引发关注。对此,北京警方昨日表示对此案高度重视,已组成工作专班对案件开展复核,相关结果将及时通报。

  家住丰台区的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10月2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其妻子带着未满周岁的儿子到商场购买奶粉,不料竟遇到三名女子围住李先生的妻子并试图将其儿子从婴儿车里拉出来。

  李先生称,由于对方是三个人,妻子无力抵挡,最终他们的儿子被三名女子抱在手里。经李先生的妻子呼救,引来好心人的报警和帮助,三名女子最终离开。

  李先生表示,警方经过询问告知他,对方三名女子由于认错了孩子才出现了商场抢夺孩子的一幕。

  对于警方的处理,李先生存有疑问,他认为三名女子白天出现在商场抢夺孩子的行为涉嫌拐卖儿童刑事案件。

  此事经微博传播后引起了众多网友关注。昨日,北京警方发布通报,针对有家长报警在大红门某商场内其孩子被抢,质疑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处理过轻的情况,丰台分局已于10月4日接到涉事家长的复议申请。市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已组成工作专班对案件开展复核,相关结果将及时通报。

  通报中表示,警方一直以来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高度重视,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全力保护孩子安全、维护家长权益。

【编辑:姜贞宇】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