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举报重大事故隐患 可获奖励3000元

2018年12月06日 10:0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深圳鼓励举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行为
  举报重大事故隐患 可获奖励3000元

  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方法》),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该措施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方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驾驶营运车辆超速、超时行驶等9种情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以及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等7种情形和行为。举报人举报的行为需属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举报前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

  《方法》规定,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若举报经查属实,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相关业务具体监管单位(部门)应当自收到转办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落实督促整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可延长至30日内整改完成。

【编辑:邢天然】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