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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2018年发放司法救助金1105.51万元

2019年01月08日 1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1月8日电 (蔡敏婕 甘尚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发布《广州法院司法救助案件白皮书(2016-2018)》。该白皮书显示,近两年广州中院救助金发放逐年增加,其中在2018年,全市两级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1105.51万元,获司法救助人数399人。

  司法救助是一次性救助,其目的在于救急救困,作为一种辅助救济措施,司法救助只是解决涉诉当事人在依法维权过程中遇到的暂时性、急迫性的困难,不能根本解决涉诉当事人的生存问题。

  白皮书显示,近两年(2016至2018年)广州中院每年发放的司法救助金总额较2016年增长近两倍。在2018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司法救助申请案件229件。

  广州中院称,涉刑事案件方面的司法救助案件数量多,且主要以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作为司法救助申请人的主要来源。白皮书数据显示,2016至2018年,广州两级法院涉刑事案件的司法救助案件68件,在司法救助案件中占比为9.6%。

  广州中院当天还发布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其中列举麻某仁、杨某英申请司法救助案例子。原告人麻某仁、杨某英育有包括被害人麻某彦在内的三个子女。江某添为报复,持刀殴打麻某彦,致其伤重死亡。2010年7月,广州中院作出刑附民判决,判处江某添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逾61万元。2016年11月,麻某仁、杨某英以未执行到生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确定赔偿款且其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司法救助56万元。

  广州中院按照2015年度24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给予救助申请人麻某仁、杨某英司法救助款超过13万元。

  广州中院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的衔接机制亟待建立,对于经过一次救助后生活又面临困难的当事人,应当引导其申请社会救助。法院将通过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沟通与联动,向有关部门寻求解决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社会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完)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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