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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95人因大气污染问题被问责

2019年01月18日 11:3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西安1月18日电(记者姜辰蓉)记者17日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陕西省环保督察办日前通报大气污染专项督察移交的32个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在此次督察中,陕西10县(区)95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大气专项督察是陕西省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质量恶化、问题突出的市县开展的机动式、点穴式督察。2017-2018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期间,为切实推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各项要求措施落到实处,陕西省组建5个省级大气专项督察组,分两批对西安阎良区、渭南高新区等10县(区)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各督察组于督察结束后向10县(区)反馈了督察意见,同步移交32个责任追究问题。截至目前,32个问题已全部处理到位。

  据了解,10县(区)被问责的95名责任人涉及发改14人、工信(工业发展、经贸)14人、交通6人、环保5人、农业5人、城管5人、规划4人、公安4人、国土4人、水利4人、住建3人、市场监管3人、安监2人、煤炭1人、综合执法1人、乡镇政府及街办20人,基本涵盖了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各个方面。

  据陕西省环保督察办负责人介绍,移交的32个问题主要反映出县乡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燃煤削减、“散乱污”整治、扬尘管控、群众信访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近期,陕西省环保督察办还将聚焦关中地区,根据环境质量变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区)继续组织开展大气专项督察。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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