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住建部: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等问题住宅小区追责

2019年01月22日 11: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客户端1月22日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邢海峰副司长今日表示,对于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以及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住宅小区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并将会同相关部门一并追求责任。

6月1日,江铜集团德兴铜矿幼儿园的小朋友正在表演双手花样拍球,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 卓忠伟 摄
资料图:幼儿园小朋友正在拍球。 卓忠伟 摄

  教育部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邀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吕玉刚司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邢海峰副司长,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姜瑾副司长等解读相关精神。

  会上有记者问,按照通知的要求,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及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请问邢司长,对这方面贵部有哪些具体的思路和举措?

  对此,邢海峰表示,住建部将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从问题出发,切实做好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有关工作。主要几个方面:

  一是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幼儿园配套建设的评估和调查工作。对照政策的要求和社会需求,全面评估幼儿园建设的数量、规模和布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地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督促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研究建立相关标准,指导各个设计单位和建筑师,根据建设标准,从孩子的生理、心理感受出发,做好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工作。

  三是要强化幼儿园的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把好安全关。做好监督管理,确保幼儿园成为最安全的、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工程。

  四是要加强幼儿园配套竣工验收工作。对于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以及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住宅小区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并将会同相关部门一并追求责任。

【编辑:罗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