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内蒙古一副厅级官员一审获刑13年

2019年01月24日 17: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呼伦贝尔1月24日电 (记者 张林虎)2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党委书记金星(副厅级)一审获刑13年。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金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243万元、5000美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金星作为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造成损失1700余万元,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金星作为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被起诉执行1146余万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金星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0万元。(完)

【编辑:刘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