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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多次寻衅滋事 杭州一“女老大”为首恶势力集团覆灭

2019年04月08日 16: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多处多次寻衅滋事杭州一“女老大”为首恶势力集团覆灭
    庭审现场。 郭其钰 摄

  中新网杭州4月8日电(郭其钰)记者8日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两起共7名被告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五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该犯罪集团以“花姐”(即被告人)洪某为首,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强拿硬要、寻衅滋事、逼人下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间,外号“花姐”的被告人洪某纠集被告人杜某某、朱某某、尹某某、龙某、张某、李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在多处多次寻衅滋事,形成以洪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洪某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杜某某、朱某某、尹某某、龙某、张某、李某某系该犯罪集团的骨干人员。

  据了解,该恶势力集团凭借娱乐场所经营人员“不敢得罪”“害怕报复”“会影响今后生意”等心理恐惧,树立恶名,有组织地数十次在酒吧等营业场所采用赤膊露纹身、言语威胁、酒吧占座、砸酒瓶、扔桌子、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毁坏财物等手段,强行要求经营场所负责人或营销人员“招待”,拒不支付费用或支付部分费用,严重扰乱经营场所正常经营秩序,造成损失数万元,并致多人受伤。

  2018年8月2日,被告人朱某某伙同他人在某娱乐会所,因敬酒与他人发生矛盾,后对被害人张某等人实施殴打,还逼迫被害人许某、张某、宋某等人下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等人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应从严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编辑: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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