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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改革不能“打右灯向左拐”

2012年04月19日 09:56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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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之言

  中国证监会在4月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直指新股“三高发行”,但在我看来,目前这个“征求意见稿”不但不能解决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根本矛盾,反而过度偏袒机构投资者,在改革方向上是“打右灯向左拐”。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协调发展一二级市场,如果不触及这两个方面,一切所谓的改革都是不彻底的。

  “征求意见稿”最滑稽的莫过于一边提高网下配售比例、一边放开网下配售股份的锁定,对于机构不看好的那些新股要建立网下向网上回拨机制。这无疑是鼓励那些特权配售机构赚取更快、更稳定的收益。现行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还能让一些机构在询价、出价时谨慎一些,毕竟新股上市三个月之后的价格走势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以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为名来取消锁定期,则无异于放虎归山。

  我的建议是取消发行环节的特权分配机制,取消网下配售,让机构和普通投资者平等申购,然后按照申购均价直接上市交易,不要再人为地扩大一、二级市场的价差。这样不但会有效地衔接一、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也可以限制一级市场专门从事炒新的“裸申专业户”,还可以有效降低新股的上市炒作,同时可以减少对机构投资者的“圈养”,让他们在市场里自力更生,而非靠特权和制度来牟利。

  中国股市网上、网下“双轨制”的初衷是为了扶助刚刚诞生的新基金,从新股发行额度中拨出一部分直接由其在网下申购,目的是想通过这种利益倾斜的方式让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壮大。现在确实也实现了这个目标,这种吃偏食的特权分配机制在这些年养肥了很多机构,也成为某些特权利益群体牟利的通道。显然,要想让发行制度走向市场化,这种特权分配机制必须得改。

  虽然“征求意见稿”很想抑制发行定价过高问题,但如果不解决发行价与上市价的割裂问题,反而适得其反。用中金公司董事长李剑阁的话来说,如果一个制度总的倾向是防止定价过高,结果给市场和投资者的印象是新股定价会偏低,于是炒新的人更多,抑制炒新的政策自然就失效了。诚如李剑阁所言,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改革措施搞不好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其实根本上还是监管部门在搞价值判断,这种监管模式何时是个头?

  □苏培科(北京 学者)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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