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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发私募债 上交所侧重京津沪粤苏浙

2012年05月25日 16:40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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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可以发私募债?沪深交易所都规定为“三非”:非上市、非房地产、非金融这类中小微型企业。深交所要求发行期限为1年(含)以上,上交所要求期限在3年以下。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私募债发行人主体资格以单个法人资格为准,符合这个条件的公司都在范围之内。

  深交所规定,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试点期间,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上交所规定,以发行私募债的中小微型企业,应当符合其他四项基本条件:发行人不属于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已与上交所签订合作备忘录;期限在3年以下;发行人对还本付息的资金安排有明确方案。试点期间,上交所鼓励发行人为私募债券提供适当比例的内外部增信措施。

  据了解,在试点阶段私募债发行人将主要集中在上海、浙江、江苏、北京、天津和广东6个地区,上交所已陆续与试点省级政府签署相关备忘录,最快6月1日起承销商就可将具备条件的企业向上交所递交备案材料。(记者肖年红)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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