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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处罚瀚宇投资内幕交易

2012年07月27日 08:08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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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日前披露,瀚宇投资进行内幕交易并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唐园子利用9个账户超比例持有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1年1月28日,夏自强代表瀚宇投资和ST皇台签订《协议书》,约定由ST皇台向瀚宇投资支付16,100,000元债权转让款及641,800元手续费后,免除本金及全部利息共计24,676,500元。夏自强指令瀚宇投资员工宋某使用瀚宇投资账户于2011年1月28日买入“ST皇台”4900股,买入金额59,945元,实际盈利21,591.43元。此外,瀚宇投资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宋某账户盈利共计1,134,087.74元,李某账户盈利共计256,220.91元。证监会责令瀚宇投资改正违法行为,对瀚宇投资没收违法所得1,390,308.65元,并处以1,440,308.65元罚款;对夏自强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

  2010年4月1日至5月13日,唐园子利用唐园子等9个账户超比例持有海鸥卫浴股票未进行报告和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计算,唐园子等9个账户在2010年4月14日合计持有海鸥卫浴股票15,322,977股,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6.58%;2010年4月15日合计持有海鸥卫浴股票11,811,175股,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5.07%。证监会决定对唐园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记者 申屠青南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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