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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警示板:是重病下猛药 还是头疼医脚?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7月31日 15:1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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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日前发布《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昨天ST板块的股票一开盘有就超过100支股票的跌停,而且全线失守。今天市场在前期一波快速杀跌的过程当中,ST板块也依然是领跌市场,造成了一个全面的杀跌。

  针对《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推出的影响,经济之声《交易实况》三天来连续四次深入讨论,4位专家做客节目发表观点。

  一论:“抑制过度投机,任何公司只要违反原则就该‘杀无赦’。”

  7月29日,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金融系主任刘澄13点做客交易实况。

  主持人:今天我们还是将目光聚焦到上交所市场,上交所拟推风险警示板,ST股翻倍将需100个涨停板,“紧箍咒”能否遏制住投机的炒作?现在上交所把警示板的涨幅改为1%,跌幅依然是5%,对于市场有怎样的影响?

  刘澄:现在的规则变化还是秉持证监会总体要抑制过度投机,提高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运营质量的原则来出发,从整个规则看,一个是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力度,尤其对于不诚信,数据造假等等问题查处力度。

  未来查处一个是风险警示板,要投资者区分出哪些股票是有问题的,另外风险期间有没有重大改善,要求彻底退市,我们说以前直接退市、直接下楼层没有真正落地,现在我们希望有真正“落地”的股票,以后不管任何的公司只要违反原则就“杀无赦”。

  二论:“显然不公平!典型的规则不规范!”

  7月30日,《交易实况》“财经人论财经事”,南开大学教授韩强做客节目。

  主持人:近两天,大家都把关注点放到了上交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上,市场对于ST股也是采取了果断的用脚投票,对于这个新规您是怎么看的,其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点?

  韩强:上交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使用了不对称的涨跌幅,例如ST股涨幅1%,跌幅5%,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同时整理期的股票涨跌幅是10%,这就荒唐了。因为ST、*ST与整理版的股票是有区别的,为什么对ST严格限制,对整理版的放松,更没有道理。

  同时,我们注意到《细则》第十五条:自2012年X月X日起施行,再加上《通知》要求8月3日征求意见结束,给人的感觉是很快要施行。但是在股市收盘后看到的消息是,《细则》明年才实行,让人难以理解。这是典型的规则不规范!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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