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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天鹅”年年有 谁来保护机构投资者

2012年11月26日 11:21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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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天鹅”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资本市场似乎一直在重复同样的故事。从去年的重庆啤酒,到今年的酒鬼酒,每到年底总有一瓶“酒”会“放翻”一批机构,而这次基本把各类机构——从公募基金到社保、从保险到私募基金,还有券商的集合理财——统统一网打尽了。

  “我们这些机构投资者都是资本市场的‘弱势群体’,面对地雷公司的伤害,很难寻求法律法规的保护,维权之路坎坷,抗争基本无用,到头来只能被迫用脚投票。”一位中枪的基金公司老总对此满腹辛酸和无奈。笔者认为,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处境甚至远不如销售有“毒”的大米、牛奶和白酒的销售商,销售商还可以通过渠道之利制裁供货商,但基金等机构投资者除了在一次次被带“毒”上市公司杀伤市值之外,还要遭受信誉和品牌的双重打击。显然,一个连机构投资者都没有安全感的市场环境是不正常的。

  一家大基金公司的掌门人曾这样形容自己的工作:“如果市场的‘土壤’——上市公司都是带‘毒’的,那么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生产的产品也是带‘毒’的,我们每天生产的都是有‘毒’产品。”的确,如果土壤都不健康,其结果只会收获带“毒”的果实。资本市场“土壤修复”的工作任重道远。

  有法律法规充分保护的投资者无疑是幸福的。在美国等发达国家资本市场,无数投资者诉讼上市公司大鳄获得巨额赔偿的成功案例让我们见识了法律中流砥柱的作用,比如当年叱咤风云的能源巨头安然公司面对狂轰滥炸的集团诉讼最终轰然倒掉,法律之剑让市场所有参与者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比较而言,我们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问题长期以来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抗争史无数次证明,面对强大产业资本,机构投资者的力量总是显得微不足道,除了用脚投票认赔走人别无他法。可以预期,随着公众的食品安全、环保意识日益觉醒,媒体新闻监督的力量日趋强大,引爆的地雷上市公司只会越来越多。难道每次上市公司出事都要由投资者付出真金白银来埋单?投资者遭遇有“毒”公司只能落得个破财的下场?这样的状况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循环往复了!缺少制度保护的投资者就像消费者没有消法保护一样无依无靠,长此以往,重建市场的投资信心将无从谈起。

  我们的市场对集团诉讼期这样的投资者保护制度期待得太久太久了。尽快给投资者一个诉讼简捷便利,成本低收益大的法律制度保障,让投资者权益遭到侵害时拥有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对资本市场“土壤修复”和生态文明建设太重要了。 杨光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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