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基金: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逐年改善
中新网11月29日电 中国证监会网站29日发布《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2011年度)》,该报告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完成。报告指出,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从2003年至2011年呈逐年改善之势,但投资者收益权保护程度得分提高不明显。在投资收益权保护方面上市公司间表现差异性较大,两极分化现象严重。
201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平均得分为72.04分,最高分为85.15分,最低分为38.76分,中位数为72.65分;在一级分类指标中,知情权保护状况表现最优,得分为81.65分,决策参与权得分为69.65分,位居第二,而投资收益权保护状况指标表现不佳,平均得分为63.39分。从得分差异来看,投资收益权得分标准差最大,决策参与权得分标准差次之,知情权得分标准差最小。说明在投资收益权保护方面上市公司间表现差异性较大,两极分化现象严重,而决策参与权、知情权得分差异相对较小。
从变化趋势来看,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从2003年至2011年呈逐年改善之势,201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客观评价得分为72.04分,较2010年的71.04分增长了1.41%,较2003年度的56.20分增长28.19%,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整体状况不断提升,且近9年来增长幅度近3成。
从各分指标来看,上市公司股东决策参与权的保护程度指标的得分提升明显,股东知情权的保护程度指标得分处于较高水平并逐步增长,投资者收益权保护程度得分受上市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回报股东意愿的影响,其提高相对于其他两个指标并不明显。(中新网证券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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