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中小板投资者保护状况好于主板
中新网11月29日电 证监会网站29日发布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的《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2011年度)》,报告客观评价结果显示,上市公司整体投资者保护状况的稳步改善。创业板、中小板投资者保护状况好于主板。报告建议不断优化监管政策,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机构,保护好投资者权益。
客观评价结果显示,创业板、中小板投资者保护状况好于主板,从评价结果的归因分析来看,无论在股东权利行使保障、董事会职能建设、内部控制建设还是信息披露等方面,中小板和创业板均较主板设置了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因而在决策参与权和知情权的保护方面,中小板和创业板的总体表现优于主板上市公司,体现了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完善对投资者保护状况改善的决定性作用。
从客观评价结果的变化趋势来看,上市公司整体投资者保护状况的稳步改善,也源于监管政策的不断优化和上市公司对于监管部门政策的不断落实。通过对评价指标得分进行分析,大部分反映强制性监管要求的指标得分率高且差异小,反之,大部分衡量上市公司自主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指标得分率低且差异大,这说明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工作仍处于“监管推动型”阶段,上市公司自主开展投资者保护方面仍有较大不足并存在差异。
报告建议,监管机构持续关注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现实状况和变动原因,及时发现监管死角,加强对既有投资者保护监管政策的梳理评估,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监管政策,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增强公众公司意识和回报股东意识,在做强上市公司的同时,保护好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理性发展。(中新网证券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