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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分红方案创纪录 短炒高送转或“息不抵税”

2013年04月01日 11:2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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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贵州茅台抛出“10派64.19元”的现金分红方案,创出史上最高纪录,再度激发投资者追逐高送转行情的热情。不过,红利税新政策实施后,一些“分红”变“贴钱”的现象令投资者很受伤。专家建议,在参与高送转行情时,关键还要看企业的分红目的和长期发展能力。

  现金分红显高于往年

  一直以来,A股市场分红率低是不争的事实。不过,从今年年报公布的情况来看,这一情况有所好转。部分大盘蓝筹股分红比例较高,且现金分红比例明显高于往年。

  最新数据显示,沪深两市共有676家公司披露了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的公司达到659家,占比达97.49%。除贵州茅台外,高比例派现的还有,双汇发展每10股转10派13.5元,中国神华每10股派9.6元,方大特钢每10股派10元,海润光伏每10股派7.4元,上海家化每10股送5股派7元。这样的分红水平普遍高于市场预期。

  从股息率来看,超过3%的股票逾30只。其中,海润光伏的股息率超过10%,四大行股息率都超过5%,不仅跑赢5年期定存利率4.75%,也超过不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分红”变“贴钱”现象频出

  不过,今年的高送转行情并非那么“诱人”。不少投资者在短炒高送转行情,希望借此分享红利的期望落空。

  投资者张先生在2月8日买入上海新梅40000股,3月6日卖出。在此期间,该股实施每10股送8股派1元的分红方案。因持股未满一个月,张先生只得到4000多元现金分红,却缴了近8000元的税款(包括送股所缴税)。

  这种“息不抵税”的现象在今年并非个案,包括大华股份、中鼎股份和北方国际等上市公司分红后的税收都将高于派息。

  一家券商投顾人员向记者介绍,由于差异化红利税在今年首次执行,持股在一个月以内的投资者将需要缴纳比往年多一倍的税费。

  去年末发布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慷慨背后存各类“陷阱”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公司的分配方案遭到质疑。2010年上市的卓翼科技在上市半年后即开始分红,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多达1.6亿元的分红之后却是8亿元的再融资预期。

  今年海润光伏拟派发逾7.67亿元现金红利,远超去年207万元的净利。其中最大获利者显然是大股东。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市九润管业有限公司和海润光伏公司总经理杨怀进,三大股东合计可分得4.4亿元红利。而其目前持股均为限售股。

  业内人士提醒,要警惕大股东通过透支企业长期发展能力的方式变相套现,尤其是超募企业大股东借高分红变相退出。据新华社电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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