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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给股东发黑芝麻糊不算“分红”

2013年04月27日 09:2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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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境外机构做空A股、IPO核查等热点问题,证监会昨天一一做出回应———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昨天召开的通气会上就诸多热点问题做出了回应,包括IPO核查工作尚未结束,券商可以自行决定融资融券业务门槛,QFII并未大规模卖空A股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南方食品公司最近发布公告,向投资者发放黑芝麻糊。有评论认为,这是A股市场上市公司首次实物分红的案例。证监会调查之后发现,发放食物的情况确实有,但对象不包括全体股东,也不来自于税后利润,这些都不满足分红的一般特征。上市公司也表示,此举主要是回馈股东,是对股东的赠予,而不是分红,这在法律上没有限制。

  但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也表示,上市公司最重要的是给股东创造利益,带来实实在在的权益,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监督上市公司执行,对于南方食品赠予食品的问题,已经责成公司进一步向股东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好窗口指导,今后继续按照证监会的现金分红制度做好工作。文/本报记者 吴琳琳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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