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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欺诈上市不能仅靠严打保荐人

2013年05月20日 07:1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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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保荐人伙同某些欺诈上市的发行人之所以能够得逞,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过去审查、批准上市的另一道关口没有把好把严。

  据《证券时报》报道,中国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首发预上市阶段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后涉嫌申报材料欺诈的首发项目,即使申请撤单也会被立案稽查,若核实申报材料虚假的将被严惩。现在有消息,光大证券、南京证券和民生证券因为涉嫌保荐项目违规,可能面临监管部门严惩。这无疑是大大有助于提升股市首发企业的上市质量,应该说这也是为IPO开闸预作的准备工作之一。

  照理,中国股市有严格的企业上市审查、核查制度,而且从制度设置来看,一个企业正式上市要过两道互不关联的关口,理论上来说要想欺诈上市几无可能。

  一道关口是证监会的审查、批准,而在此之前的一道关口是保荐人制度。中国股市IPO实行保荐人制度。传统的中国企业要上市,要经过一整套十分繁复的改制过程,即使一个新型企业要上市,光公司内部财务制度方面就有出纳、销售、管理、固定资产、材料审核、成本核算、销售核算、工资福利、税务、内部审计、主管工作等11个方面的细则,还有对外的会计报表审计、盈利预测编制及资产评估和对公司前三年经营业绩进行审计,以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招股筹资、配售新股及制定发行方案。另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法律工作,还有许多与上级及有关单位的联系。这些工作不仅繁多而且极为专业。因此凡企业上市,均须第三方保荐人作为中介机构推介上市。保荐人不仅尽职推介上市,而且在上市发行之后仍在一定的期间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这些措施保证了IPO企业资料信息专业,更保证了这些资料信息的真实可靠。可是事与愿违,保荐人签个名80万进账有之,联络关系人提前参股有之,伙同甚至帮助上市企业作假更有之。

  如今,监管部门决意严打违规的保荐人,即使撤单也要稽查,这当然是打到了违规保荐人的痛处,震慑发行人也震慑了保荐人。

  不过,真正杜绝欺诈上市仅仅依靠监管部门严打违规保荐人还是不够的。违规保荐人伙同某些欺诈上市的发行人之所以能够得逞,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过去审查、批准上市的另一道关口没有把好把严。

  过去我们的监管部门审批上市企业的主要关注点,放在行政审批、各行各业的平衡以及股市现状和宏观经济等方面,而不是审查、核对准备上市企业是否真正符合上市企业的各项量化标准。如果监管部门把审批的关注点放在这里,我想,发行人造假难,发行人伙同保荐人造假更难。

  当然,要杜绝欺诈上市,更需要市场监督,需要普通股民监督。一旦市场有保荐人被揭露参与造假,就失去市场信誉。股民如果从此不买该保荐人推介的股票,那比监管部门对造假保荐人什么样的处罚都重。

  □郁慕湛(上海 财经评论人)

【编辑:安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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