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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司重要项目进展需披露

2013年06月05日 09:1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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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报披露即将拉开序幕。记者昨天获悉,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二部近日就《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向券商及上市公司人士征求意见。此次调整将细化信息披露要求,突出创业板特色,重点加大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

    据了解,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的修订内容将包括:要求公司的信息披露应具有可靠性、关联性和重要性,鼓励公司披露管理层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使用的关键业绩指标;要求公司披露从驱动营业收入变化的产销量、订单或劳务的结算比例等因素和重大在手订单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在业绩指标方面,将要求创业板公司披露主要产品的变化或新产品的推出情况及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及业绩的影响,以及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和客户发生变化的,应当分析原因并说明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未来影响。(记者敖晓波)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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