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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首次对境外提供审计工作底稿

2013年07月09日 14:21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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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应美国证监会、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提出的协查请求,证监会调取了相关在美上市中国概念企业的会计底稿,目前已完成一家公司的会计底稿搜集工作,并已经履行完相关程序,将通知美方准备提供底稿。此举将有效解决中美跨境审计监管的有关纠纷。

  去年底,美国证监会对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分支机构提出诉讼,指出他们在美国证监会调查在美上市中概股涉嫌欺诈时,引用保密条例拒绝提交审计工作底稿,违反了美国证券法,由此引发在美上市中国公司陷入严重信任危机。

  对此,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监管部门许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会计底稿,必须通过监管合作渠道才能提供。“这也表明,监管合作渠道是畅通的,境外监管机构可以通过监管合作的渠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协查请求,我们将会履行国际承诺尽力提供协助,”上述负责人表示。而在这一监管合作机制下,美国证监会的起诉理由即不复存在,这是中美跨境执法协作的重大进展,也是证监会维护在美上市中概股良好形象迈出的重要一步。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希望美方妥善处理对五大所的起诉问题,有效解决中美跨境审计监管之间的纠纷问题。中国证监会在打击证券期货市场犯罪、维护市场诚信上,一贯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同时也希望境外监管机构同样严格履行他们的承诺,有效保护我国在美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投资者利益,切实涉及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应该依法处理,对并没有涉及违法违规的公司应“还其清白之身”,维护中国在美上市公司良好形象。  

  证券时报记者 于扬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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