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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确定机构参与国债期货门槛

2013年07月15日 10:3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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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过两个月,国债期货就将重返国内资本市场,证监会上周五公布了券商和公募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上述两类机构参与股指期货的拟准入门槛。

  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征求意见稿显示,拟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的5%计算券商国债期货投资规模,并将国债期货投资规模纳入“证券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进行规模控制。

  也就是说,净资本为100亿元的证券公司,则其持有的股票、期指和国债期货的合计额最多不超过100亿元。如果该券商将全部可投资额度用于投资国债期货而不投资股票和期指,其持有的国债期货合约价值最大可达2000亿元。

  证监会还严格控制了公募基金对国债期货的持仓规模,要求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基金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此外,基金的日间回转交易也受到限制。证监会要求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华西都市报记者张锐睿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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