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元资信领监管警示函:揭信用评级乱象"冰山一角"
参与互动(0)来自深圳证监局的消息称,由于在对*ST超日(002506.SZ)发行的2011年公司债券(下称“11超日债”)进行信用评级的执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深圳证监局对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鹏元资信”)下发警示函,要求鹏元资信进行整改。
多位债券市场资深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11超日债或只是鹏元资信所涉问题的“冰山一角”,在地方融资平台以及城投债的评级中,鹏元资信的问题可能更多。同样,信用评级乱象是业内普遍现象,鹏元资信也并非孤案。
由于遭遇重大行业性危机且连续两年亏损,*ST超日2011年发行的公司债券兑付风险十分明显。去年12月20日,*ST超日发布公告,宣布该公司股票及债券于当日开市起停牌。随后,市场上关于“倪氏父女有数十次股权质押,且已留下数十亿元债务离境”的消息在市场不胫而走。此后,*ST超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也令该公司巨额债务的违约风险逐渐暴露。而鹏元资信作为11超日债的信用评级机构,在7天之后(即2012年12月27日),才下调*ST超日的信用等级,由AA下调为AA-。
此外,深圳证监局警示函中还提到,鹏元资信对于*ST超日发行的11超日债定期跟踪评级的进度也相当滞后。*ST超日于2013年4月26日公布了2011年年报,该公司2011年亏损5478.88万元,同比下降124.85%。而鹏元资信在两月后(即2013年6月28日),才出具了《“11超日债”定期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将当期债券信用等级和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级,将评级展望下调为“负面”。按照该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鹏元资信需要在发行人年报披露后一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即最晚不超过当年5月26日。鹏元资信的延误,无疑直接违反了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也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11超日债持有人的投资决策。
在检查中深圳证监局还发现,鹏元资信在实务操作中存在诸多不规范动作,比如,在评级过程中未遵循已报备的信用评级方法,以及业务档案中未留存经营环境分析、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原始资料等。
在接到警示函之后,鹏元资信是否进行了整改,又采取了怎样的改进措施?面对本报记者的采访,鹏元资信相关工作人员昨日并未正面回应,称“公司高管太忙,不方便接受采访,近期公司也没有接受媒体采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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