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光大乌龙指向软件硬伤 交易软件推上风口浪尖

2013年08月21日 16:35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昨日复牌一字跌停的光大证券,今日开盘下跌9.72%,随后开始反弹,上午收盘报10.36元每股,跌5.04%。业内预计,未来几天其股价将进一步下行。

  据了解,目前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的调查仍在进行中,“乌龙指”事件直接责任人、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负责人杨剑波已被停职,配合监管部门调查。

  此外,业内人士表示,“乌龙指”事件的责任方之一、光大证券订单执行系统供应商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接受证监会调查。由于铭创软件为国内近80家券商提供服务,业内认为或许还有更多券商的软件系统存在陷患。

  盘面

  光大开盘“自救” 难挡市值缩水

  昨日光大证券复牌,开盘即一字跌停,被超百万手大单牢牢封死在跌停板上。今日两市双双小幅高开,光大证券在集合竞价阶段也一度被封在跌停板,不过开盘时仅下跌9.72%,随后一路上扬,不到15分钟就涨至-5%左右。

  记者注意到,早盘光大证券放出历史天量,开盘半个小时,成交总量已经达到95万手,在整个A股市场排名第二。“今日光大的走势应该是其‘自救’的体现。”大同证券分析师张诚表示,如此大的成交量应该是有人托盘,估计是光大证券自己的营业部还有部分机构在操作。

  昨日,一家基金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按照光大证券目前的流通A股来计算,仅昨天一天的流通市值就缩水41.4亿元,“加上此前买入股票的盘面损失、期货市场的平仓损失以及未来的赔付问题等,预计总损失将超过64亿。”这位负责人表示,早盘股价再度大幅下跌,将让光大证券的流通市值进一步受损。

  中信建投分析师刘杨认为,随着证监会的深入调查,光大证券可能将面临更大的后续赔偿、处罚等损失。虽然短期内可能有部分护盘现象,但是长期来看,该股票仍然会受到影响,股价会进一步下行。

  热点

  证券交易软件 被推上风口浪尖

  对于“乌龙指”事件,光大证券和证监会均表示不是“人为失误”,而是“系统缺陷”。

  据了解,光大证券有“缺陷”的订单执行系统是由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除了光大证券,铭创软件还为国金、广发、国海、东海、大通、东吴、第一创业等近80家国内券商提供相关软件系统。

  昨天,铭创软件网站已经关闭,客户名单也已经删除。据知情人士透露,证监会从上周末开始,已经要求铭创软件配合调查,并对其他证券公司进行普查,要求他们上报策略交易系统情况,提交解决预案。

  “每个证券公司分级不一样、处理的业务不一样,使用的软件也各不相同。”据一家证券公司负责人透露,由于多数券商不愿多花钱订制软件,供应商就会在现有系统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券商的业务内容增减相应模块,并不会有针对性地设计专用软件。

  “就目前情况来看,同一家软件供应商,其设计的系统整体框架是相同的。”这名人士表示,换句话说,如果光大证券的系统有问题,铭创软件的其他客户可能也同样存在系统隐患。

  不过这位负责人也强调,证券公司并不会在所有的业务上都使用同一家供应商的软件系统,“我们会根据不同的业务选择不同的供应商。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这也是为了分散风险。”

  相关

  股票开盘卖不出 海通证券现“乌龙”

  昨日,有媒体曝出,由于海通证券交易系统问题,昨日股改复牌的上海石化、仪征化纤两只股票开盘后无法卖出,直至9时40分,交易才恢复正常。

  记者注意到,在这短短10分钟的时间里,仪征化纤、上海石化股价波动超10%,有投资者因此抱怨称10%利润瞬间蒸发。

  对此,海通证券方面回应称,公司的交易系统显示,在9时40分之前的客户交易记录都可以查到,因此不存在无法卖出的情况。

  在昨日下午,记者看到上交所发布公告,称仪征化纤在当日下午交易中出现异常情况,决定暂停仪征化纤一个小时的交易,但并未公布具体原因。

  律所征集受害者 拟免费帮讨赔偿

  今天上午,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表示,该律所向全国征集在“乌龙指”事件中利益受损的投资者,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免费代理提起诉讼。

  8月16日,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因错误交易行为,导致上证综指瞬间上涨幅度超5%,工行、中石油等大蓝筹股瞬间涨停。许多投资者被诡异走势误导做了股票与股指期货的错误操作,从而造成损失。

  杨兆全表示,光大证券公司的失误,是投资者损失的直接原因,该公司应该负主要责任。此外,证券交易所由于自身系统风险管控存在漏洞,也要承担部分责任。“两类利益受损的投资者都应得到赔偿,一是8月16日当天买入蓝筹股的投资者,二是买卖上证股指期货合约并受到损失的投资者。”

  延伸

  新华社、《人民日报》发声 批评“乌龙指”事件

  针对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新华社昨日发表评论称,尽管目前证监会还没有得出最终的调查结论,但这并不妨碍对光大证券的重罚。

  评论中称,因为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纯粹的系统问题,这一事件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此外,《人民日报》昨日也发表时评称,资本市场须防“风险幽灵”。《人民日报》认为,中国股市散户占比较高,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较弱,因此中国资本市场应格外强调风险防范。

【编辑:于恋洋】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