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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合伙人制度提交港交所 尚未选定上市时间

2013年08月28日 09:2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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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普遍认为,阿里巴巴集团将在年底前上市,估值高达千亿美元。日前有港媒爆出,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向港交所提出了一项“创新方案”,希望沿用公司目前实行的合伙人制度。此举引发媒体广泛关注。到底是控制权之争,还是公司整体的稳定发展为重?据接近阿里巴巴的内部人士透露,阿里合伙人制度由来已久,是其特有的一种管理创新和文化传承。不过,阿里巴巴方面一直称,该公司尚未选定上市地点和上市时间,也没有确定将聘请多少投行帮助其上市。

    据港媒爆料,阿里巴巴合伙人对上市后董事会有较大影响力,并有权提名逾半董事,此举还有待香港方面监管机构开绿灯。不过据阿里巴巴内部人士向扬子晚报记者透露,按照制度规则,阿里巴巴将每年选一次新合伙人,对于候选人的要求是,必须在阿里巴巴工作5年以上,具有管理能力以及认同公司文化;要获得四分之三以上的现任合伙人同意才能当选,入选后的合伙人并无任期,直至离职或退休为止。公开信息显示,阿里巴巴管理层的合伙人制度从2010年起已经开始执行,目前阿里巴巴共有20多位合伙人,包括马云、陆兆禧和蔡崇信等高管。而这些合伙人里,还有来自于各个业务部门的带头人。

    而据上述阿里巴巴的内部人士指出,阿里“合伙人”制度设置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使阿里巴巴独特的企业文化不被稀释,让企业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得以传承,让阿里巴巴真正成为一家持续发展102年的企业。业内认为,在外界一度热议的阿里巴巴日益临近的IPO时,阿里巴巴也将做出更多的制度化细节来保证公司组织的稳定以及价值观的传承。

    消息人士指出,阿里要做“百年店”,不希望上市后受到太多外间追寻短期利益者的压力,比如有的基金经理买入一批股份,便会向公司董事会施压,寻求改变经营理念等,追逐短期利润。而阿里巴巴目前已经是一家社会性企业,每天有约1亿人上网,网上有700万名商户,涉及到至少7000万人的饭碗,切不可因上市后股东短期逐利影响,因此合伙人制度有利于保持其长期经营理念。而且在合伙人制度下,合伙人仅在提名董事上有较大权利,但董事提名仍要待股东会投票通过,不会出现控制董事会的情况,股东也有权在股东会上否决董事会提名或者其他提议。 徐晓风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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