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一股民起诉光大证券 称高位买股损失7万

2013年09月03日 16:41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广州一位股民委托律师,昨天上午向番禺区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光大证券和上交所,要求法院判令两者共同赔偿损失7万元。递交诉状的股民郭先生今年40岁,家住广州洛浦街,郭先生起诉说,8月16日上午,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发生后,上交所没有采取临时停市措施。当天上午11时59分左右,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又向媒体否认“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元乌龙指”的传闻。这种情况下,郭先生误以为存在重大利好消息,便在当天下午开市后,迅速高位买进数只股票。直到当天下午2时许,光大证券才公告说出了问题。而上述自己高位买进的股票在当天收市时已全部回落至低位,直至他将股票卖出,共损失7万元。

  郭先生据此认为光大证券存在过错,而上交所属未尽监管之责,共同导致他的损失,他要求法院判令两者共同赔偿损失7万元。郭先生代理律师叶小雷表示,将以“侵权纠纷”提起诉讼。

  番禺区法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法院有无管辖权,需要审查后再决定是否立案。根据规定,法院将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据《羊城晚报》

  相关新闻

  福建30位股民拟抱团起诉光大证券

  商报消息 记者了解到,福建有30名投资者打算“抱团”起诉光大证券维权。在抱团维权投资者中,亏损最多的一位股民,8月16日买股300多万元,次日卖出共亏损30多万。
福建负责光大证券乌龙事件维权律师之一王建徽告诉记者,从目前看,认定时间区间应为从8月16日“乌龙指”发生当日11时05分后,至当日14时45分光大证券公告乌龙指事件,在此区间有三类投资者都可向光大证券发起索赔,一是在此区间买股,目前已卖股并产生亏损的;二是在区间内买股,一直持有并亏损的; 三是在区间内,在期指买卖亏损的。 中新

  光大证券再触跌停市值累计损失近百亿

  (记者 张恒)证监会处罚结果公布之后,光大证券昨日复牌,盘中一度封死跌停,收盘仍大跌近9%。山东商报记者注意到,自从“8·16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市值已累计损失近百亿元。

  证监会上周五认定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行为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罚没金额合计达5.23亿元。光大证券昨日复牌开盘即跌停,短暂冲高回落后封死跌停板,直到下午2点钟以后才再次打开跌停,收盘报9.21元/股,跌幅达8.54%。记者注意到,光大证券盘中跌停价9.06元/股创上市以来新低。

  自从“8·16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交易日多数收跌,其股价已由8月16日停牌前的12.12元/股变为现在的9.21元/股,累计跌幅达24%,市值累计损失99.46亿元。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