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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澄海修订版年报捂不住漏洞 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2013年09月13日 15:46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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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认为,对于应披露的有价值信息,隐瞒或虚假披露,都有虚假陈述的嫌疑

  定期财务报告后发布修订版,是一些上市公司的“保留节目”,但是,修订版之后仍有待修订的内容,就不得不引起投资者警觉了。

  ST澄海就是如此。由于公司“忘记披露”了部分信息,公司在昨日晚间公告称,已经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责令改正决定书。在这份责令改正的决定书里,证监局不仅查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的问题,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的表述上,也存有灰色地带。对此,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称,对于有意义披露的信息,隐瞒不披露或虚假披露,都有虚假陈述的嫌疑。

  被揪出多宗罪

  证监会查处时发现,ST澄海的信披问题主要出现在两大方面,即2012年年报信息披露问题和临时报告披露问题。而在这两大类别的问题中,ST澄海又被查出关联合同未披露、被冻结账户等事项。

  公告称,在2012年年报(修订版)中,第五节“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部分,未披露江阴民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民丰小贷)于2012年9月21日起诉鲍崇宪及上市公司的情况。此外,在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未披露ST澄海董事陈继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海天天线独立董事、公司监事孙湘君任上海高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湘投资”)法定代表人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应付报酬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监事孙湘君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高湘投资,同时被查出有代替ST澄海实际控制人兑现补偿款承诺的事实,而这些情况,也被查出披露与实际不符。

  2012年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时,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鲍崇宪对公司2012年度盈利预测及补偿作出承诺。公司于2013年6月14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鲍崇宪以货币资金支付方式分别于2013年5月23日支付125万元、2013年6月7日支付200万元到公司银行账户,剩余2701.68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截至2013 年6月7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上述补偿款项系由高湘投资代为支付。

  此外,公司与一家关联方公司签订2670万元的合同、与一家公司2300万元的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29套房产被查封这些事项,公司均未及时披露。

  债权纠纷资产被查封

  查阅过往公告可以看出,ST澄海银行账户和资产被查封,是因为一则借款纠纷。

  ST澄海称,王琪博申请对鲍崇宪、王星星和ST澄海借款纠纷诉前保全一案,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对鲍崇宪、王星星和ST澄海财产进行查封。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鲍崇宪出示的材料显示,鲍崇宪于2012年7月6日与自然人王琪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2年7月6日至2012年7月20日止。同日,王琪博与保证人无锡保利资产经营实业有限公司、无锡东方凯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裕丰复合肥有限公司、赵显华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为鲍崇宪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自查后认为,上市公司从未与王琪博发生过任何业务来往,也从未在系争借款保证合同文书上签章,与该诉前保全所涉债务无任何关系。  ■本报记者 桂小笋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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