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阿里巴巴PK港交所及舆论 赴港上市三方博弈

2013年09月30日 11:26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关于在香港上市的问题,阿里巴巴创始人之一、集团副董事长蔡崇信上周末公开表示,作为一家主要业务在中国的公司,香港自然是上市的优先选择。

  不过,有报道称,港交所与阿里巴巴的双方谈判已经失败,原因在于阿里巴巴以合伙人制度上市的计划惨遭否决。对于此事,阿里巴巴方面人士昨日未对证券时报记者作出肯定回应。

  阿里副董事长“辟谣”

  蔡崇信认为,合伙人这一公司治理机制,能够使阿里巴巴公司的业务核心管理者拥有较大战略决策权,这样可以减少资本市场短期波动影响,并确保客户、公司及所有股东的长期利益。

  市场则认为,该制度赋予了合伙人过多权力,其建议将很难被股东否决,存在弊端。还有一个问题是,香港市场的证券监管制度并不比美国更为充分,这也是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对于阿里巴巴如此谨慎的原因之一。

  “有传言说阿里巴巴的提案威胁到了香港监管机构所倡导的‘一股一票’原则,但事实并非如此。”在公开信中,蔡崇信用这一观点进行了非正式辟谣。

  上周五,阿里巴巴集团两大股东软银和雅虎,同时表达了对这一合伙人框架的支持态度。两者的声明都提及对阿里巴巴特殊企业文化的极大认同,并认为这一制度可以兼顾企业的长远发展与股东利益。

  李小加暗示要“冷静”

  阿里集团首席战略官曾鸣在几天前说:“我们的目的不是让香港市场给我们一个特例,而是希望香港市场也能推出这样一种机制,其他公司未来也能用类似机制甚至别的创新方法去上市。只要有足够多的投资者认可这个理念,双方达成共识,就是比较好的合理安排,对股东和员工都是长远利益的保证。”

  9月25日,港交所总裁李小加发表长篇文章,疑似对阿里首次公开募股(IPO)一事作出回应。李小加承认,香港目前的上市制度,确实存在讨论的必要。

  “要客观看待事情,不被负面情绪牵动,不受指摘影响,也不被个别公司或个案的具体情形而影响判断。归根结底,我们需要作出最适合香港、最有利于香港的决定,而不是最安全最容易的决定。我只是希望大家能在这一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议题上进行诚恳、公开、平衡客观及尊重各方的讨论。”李小加在文中称。

  香港舆论分析,合伙人制度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一般企业上市后大多会受到来自外界追寻短期利益者的压力,打破原来的发展节奏,在资本膨胀之下被绑上快车道。

  港媒认为,尤其是对互联网公司而言,其更需要灵活的管理及快速应变的能力。典型的如Facebook等,就设计了双重股权结构,一方面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权益,另一方面尽量降低逐利资本对企业发展决策的影响。

  港交所会否退让?

  阿里巴巴平台已拥有超过700万的商户,而其2012年电商销售超过万亿,预计今年将超过1.5万亿元。某种程度上,阿里巴巴的社会意义已经不仅仅是一家企业。

  “作为一家电子商务公司,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互联网会对所有行业带来颠覆性的变化,资本市场也不例外。作为一家社会企业,我们正努力去推动这样的创新。”蔡崇信说。

  目前,此事所引发的讨论仍在持续。市场的普遍观点是,无论此项提议最终能否实现,港交所都有必要审视当下的政策设计是否跟上了企业治理所需,而非僵化的墨守成规。与此同时,随着近年来高科技企业和私人股本集团纷纷开始采用多层股权结构,如果港交所一直没有配套机制,将会失去吸引这类公司赴港上市的机会。

  此前数年,因为相关制度设计未能符合市场需求,怡和、曼联等多家公司在与港交所进行短期接洽后,最终转赴美国上市。而港交所最近3年来募资能力的全球排名,也颇为尴尬。

  不过,仍有人士坚持认为港交所将不会作出“退让”。而美国上市或许并不合马云之意。

【编辑:陈鸿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