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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手法翻新远超想象 业内:斩断“幕后黑手”

2013年10月16日 10:33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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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幕交易丑闻的频发,不仅让投资者对资本市场望而生畏,也让市场并购功能受到抑制,而最终肥了“内幕交易者”,可谓市场的毒瘤。监管层近年来加紧了对并购重组内幕交易的防控,强化股价异动的监管,并加快对内幕交易案件的处理。不过,内幕交易手法翻新程度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

  由于内幕信息的扩散途径日益多元化,知情者关系网盘根错节,加上一批资本掮客的介入,一些原本无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活动的角色游走其中,使内幕交易衍生出越来越多的形式,从而增加了监管的难度。若要从根本上斩断并购重组热潮中的内幕交易黑手,还需从多方面入手。

  首先,需要扩大内幕交易的界定范围,完善并购重组中内幕交易的法制设计。目前法律规定的内幕交易主体界定过于狭窄,而在现实频发的内幕交易案件中,参与上市并购方案的各个利益方甚至只做二级市场的“操盘手”都可能是内幕信息的知情者。清晰界定知情者的范围,才能适应目前更为多元和复杂的内幕交易主体体系。这也意味着需要多个部门同时监管的协调机制。监管部门能否平衡各方利益,做到“铁面无私”,也是建立综合防控机制的关键。

  其次,提高并购重组审核的效率和透明度,抑制炒作上市公司壳资源,构建内幕交易的事前预防机制。内幕交易频发的首要条件在于许多知情者利用自己所在位置的信息优势而进行买卖证券,但倘若并购重组整体推进过程更加市场化,减少内幕交易行为的运作空间,压缩内幕信息流动的空间,股价异动表现也会相应减少。在审核环节,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对于明显利用“壳资源”进行炒作的重组概念亮红灯,使缺乏竞争力的公司退出市场,让壳资源充分“贬值”,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减少内幕交易的发生。

  第三,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在并购重组环节的信息透明度。在不少内幕交易案件中,一些知情者并非通过外泄内幕信息,而是没有及时做信息披露,形成信息优势来进行内幕交易,这也造成了内幕交易屡禁不止的现象。只有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让市场各方及时了解并购重组进程,使市场价格能够反映资本运作导致的盈利变化,才会让并购重组活动有序健康开展,否则,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无疑会沦为“幕后黑手”们非法获利的工具。

  第四,强化追查及惩处力度,真正做到对内幕交易的“零容忍”。目前监管层面对内幕交易行为当事人采取了市场禁入、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情节严重也考虑刑事责任处罚,但相比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国内对内幕交易的惩处力度仍有待加强。只有加强惩处力度,才能对潜在违法者构成威慑力,让他们自然而然地望而却步。据了解,现在监管层对内幕交易的查处已经在逐步引入“辩方举证”制度,即在发生市场异常可能为内幕交易行为时,要求当事人自己证明清白,这样既可以提高办案效率,也能更为有效预防内幕交易行为发生。

  铲除内幕交易不仅需要监管智慧,同样需要立法等相关制度的顶层设计、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内幕知情者的自觉守法以及各方投资者的共同参与。如果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更加“阳光化”,内幕信息流动的空间更加狭窄,市场炒作的氛围得到转变,在资本市场中穿行的“幕后黑手”才会真正消失匿迹。 □本报记者 张莉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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