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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保护中小投资者 可从打击题材炒作开始

2013年10月22日 13:2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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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钢最近撰文 《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就是保护资本市场》,其中指出了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了应对的制度举措,并称要加强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笔者认为,肖主席指出的问题全面到位、应对措施也比较有力,但当前市场题材炒作异常火爆,其中不少可能涉嫌市场操纵,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妨从打击题材概念炒作开始。

  当前市场炒作题材热点频出,创业板TMT、上海自贸区、并购重组、民营银行等异彩纷呈。并购重组可以说是最容易引致市场疯狂的炒作题材,有些上市公司因并购重组产生巨大股价泡沫,使得上市公司可从市场以高市盈率大量圈钱,从而进行下一步不计成本、不计效益的粗放式并购重组,如此滚雪球,并购泡沫越滚越大。但大量并购资金并未流入实体经营,而是流入并购对象腰包,上市公司得到的却是徒具靓丽外壳、没有太多内在价值的一堆泡沫资产。而且,有时上市公司对资产收购等最终是否成行根本不在乎,只要并购重组题材把股价推高、大股东和炒家趁高出了货,操作目的就已经达到,最后再宣布重组或收购失败,愚弄中小投资者。

  民营银行概念的炒作更是毫无逻辑,上市公司纷纷参股或申请开办民营银行,但最终能否办成还是未知数,即使开办成功,能否与现有银行进行竞争、能否盈利,也是未知数。但面对这些不确定性,炒家对民营银行概念股炒得火热,而那些已上市银行明明可以在今后一段时期持续享受行业暴利,炒家却不屑一顾。这是因为越是不确定的事情想象空间越大,故事越可以胡编乱讲;另外最为关键的是,目前已经上市的银行股盘子巨大,一般庄家炒不动,而正在申办银行的上市公司股票盘子相对较小,容易操控,有些题材概念炒作背后的实质,其实就是市场操纵!

  目前A股市场规定了8类市场操纵行为,包括连续交易、约定交易、自买自卖、蛊惑交易、抢先交易、虚假申报、特定价格、特定时段交易等。现在一些题材概念炒作,其中很可能涉及上述一种或几种操纵手法,比如游资在不同营业部之间相互交易某只题材股涉嫌 “约定交易”,众基金扎堆持续买入某股涉嫌“连续交易”等。

  题材概念炒作多是上市公司与证券大机构等炒家联手,上市公司负责题材信息炮制,炒家则负责在二级市场借题发挥炒作。正如肖钢所指出的,“由于证券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证券信息的产生者和控制者,处于信息占有的绝对优势地位,而证券经营机构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处于近距离获取信息的相对优势地位,广大中小投资者则处于最外围的劣势地位”,这样利益主体需要出货时上市公司就会持续制造题材概念 “好声音”,由此制造市场波动谋求差价利益。题材概念股在高位时数百上千倍的市盈率,炒家和原始股大股东趁高出货,轻轻松松成为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但是,历史已经证明,无论是“炒网络”、”炒涉矿”还是“炒地图”,最终题材概念股由于缺乏真正的业绩支撑,股价泡沫都要破裂,炒作的直接结果是在市场中形成财富不公平的再分配,由于中小投资者后知后觉,多成为受害者。

  此外,题材概念炒作极度败坏市场投资风气,不唯业绩唯题材,虚无缥缈的题材可以换来真金白银,上市公司好业绩却换不来好股价,导致市场陷入黑白颠倒、正不压邪的状态。这会挫伤价值投资者的信心,破坏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肖钢指出,证券监管部门要把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监管工作始终,坚决查处欺诈发行、违法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等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在笔者看来,当前市场最为突出的问题是题材概念炒作中的市场操纵问题,而且这方面似乎还是监管盲点,建议监管部门加大专项打击力度,让违法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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