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恒天海龙前董事长等被市场禁入

2013年11月22日 07:35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记者 汪珺

  恒天海龙的历史遗留问题正在被悉数解决。公司11月21日晚公告,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与《市场禁入决定书》,认定山东海龙(恒天海龙旧名)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公司前董事长逄奉建、前副董事长王利民被市场禁入,多名前高管及相关人员被处于3-30万元不等的罚款。

  据处罚决定书,公司存在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和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两类违法行为。在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方面,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山东海龙重大担保事项未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118笔,累计金额36.18亿元人民币,1068.43万美元。在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方面,2009年至2011年6月,山东海龙未将潍坊巨龙化纤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披露,同时未披露与巨龙化纤的多笔关联交易。

  证监会决定,对逄奉建(2006年4月至2011年5月8日任山东海龙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王利民(2006年4月至2010年12月24日任山东海龙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志鸿(2006年4月至调查日任山东海龙董事,2008年12月至调查日任山东海龙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人员处以3万、5万元的罚款并予以警告。

  此外,认定逄奉建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认定王利民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今年9月24日,山东海龙简称变更为恒天海龙。山东海龙此前一度濒临退市边缘,后几经重整,由中国恒天集团于去年11月入主对其进行重组,开始了一系列清理不良资产的动作。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历史遗留问题正在不断得到解决,亏损的十余家子公司已悉数被拍卖,但重整后的山东海龙盈利能力仍不明朗,要想真正获得新生尚需一番努力。

【编辑:种卿】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