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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兴保:IPO重启应与股票发行注册制有一定衔接

2013年11月25日 15: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梅兴保:IPO重启应与股票发行注册制有一定衔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行监事、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间。中新网 张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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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25日电 今日,中国银行监事、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实行这个制度不仅需要完善立法和对证券法的修改,还需要与IPO重启机制做好衔接。

  梅兴保认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整个上市制度重大的体制上的变化。除了监管部门要监管的观念体制和工作重点进行变化以外,我们的投行中间机构也不能包装企业怎么上市,拿到很高的服务费,而且注重品牌长远的发展,注重审核企业,把关企业的这些真实性。那么对老百姓来说,实际上是注册制改变以后,这个也要有一个风险的意识。

  不仅如此,梅兴保强调,注册制是很好的制度,实行这个制度有很多条件要具备,首先是法律的那些条件要完善,先立法、立规,有《证券法》修改,法规就是证券部门那些规章相应的修改,法定部门和法规部门有个调整,包括国务院修改过程,所以这个不可能出现以后就马上,第二调整立法机构加强这个方面的修改和完善。

  同时,梅兴保认为,IPO重启一定要考虑到今后发行制度改革有一定的衔接。但是也不是等到注册制定好规矩以后,再IPO上市。IPO和今后改革一些措施体现在里头等等,要为以后的实行注册制有一定的衔接。个人认为不会等到注册制出来IPO再重启。(中新网证券频道)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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