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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打造升级版证券法 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创新(2)

2013年11月29日 14:21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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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明:

  证券法修改需顺应资本市场发展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表示,如何顺应资本市场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发展要求,重构和完善上市公司法律制度,是证券法修改中需要回应的一个重要问题,建议从三方面着手。

  一是完善证券上市制度。证券上市是上市公司公众性的集中体现,与证券发行前后呼应。完善证券法中证券上市制度的基本立足点在于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需要,顺应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要求:第一,改变证券上市条件法定化模式,交由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第二,引入“转板”、“介绍上市”等上市新机制;第三,完善退市的条件与标准。

  二是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如何进一步强化当事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是《证券法》修改中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对此,他提出四点建议:第一,充实当事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指导原则;第二,明确投资者友好型的信息披露质量要求;第三,增加电子化披露的规定;第四,强化信息披露责任追究。

  三是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与并购重组制度。完善再融资与并购重组制度,目标应当是贯彻市场化原则,在激发市场活力与创造力的同时,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就此,他提出三点建议:第一,简化再融资条件与程序,再融资的发行条件可以比IPO大大简化,例如可考虑取消财务指标要求,引入“储架发行”制度;第二,丰富并购重组的方式,简化审核程序,可将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并购重组的制度创新提炼到证券法中;第三,是建立市场化的约束机制,引导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主体做出业绩及其他相关承诺,建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绑定机制,强化承诺履行的监管和责任追究。

  杜万华:

  通过制定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统一司法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资本市场是高度法治的市场,要继续发挥好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必须依靠法治的保障。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司法审判职能的发挥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要求,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重要任务。

  至于如何更好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促进资本市场发挥其对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杜万华认为,首先是彰显交易规则、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人民法院要通过依法独立公正审判,严格执行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资本市场交易规则得到普遍遵守。对于破坏资本市场秩序、损害其他交易主体权益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虚假称述、欺诈客户、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规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泄露内幕信息、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诈骗他人买卖证券等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坚决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是尊重市场规律,保护市场创新。在司法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资本市场的客观规律,尊重交易主体的意思自治,注重市场对于交易价格形成的主导作用,促进资本自由流动,维护资源配置的高效率和公平性。对于资本市场的交易合约,只要不违反法律的效力性禁止性规定,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就不应当否定其效力。

  同时,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以满足不同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激发市场活力;保护各种合法证券交易形式。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人民法院还应当注重运用司法手段防范资本市场风险,为营造充满活力且和谐有序的现代资本市场体系提供司法保障。

  第三是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在维护形式平等、机会平等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维护实质公平,依法规范中介机构、大股东等特殊主体的行为,依法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等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一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应当继续坚持维护诚实信用原则,使不诚信行为不仅要受到市场的否定,还要受到司法的否定,树立资本市场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第四,支持执法监管,参与规则制定。人民法院要对监管机构依法监管资本市场的行为予以支持。支持、协助立法机关修改、完善《证券法》等法律,并通过制定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统一司法标准。在规范和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对于资本市场中的新事物,人民法院既要加强顶层设计,予以合理引导、有效规范,又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保护市场活力,适时提出修法建议,制定司法解释,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交易规则。

  第五是深化司法改革,服务资本市场。人民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应当与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同步开展,相互协调,共同推进。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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